林姓男子索討8000元遭拒,自製汽油彈丟向父母。讀者提供
高雄市一名30歲林姓男子,向祖母索討8000元生活費被拒,把怒氣發洩在父母、弟弟身上,持自製汽油彈,點燃火勢往父母以及弟弟丟擲,並且嗆聲:「你們不要給我出門,不然我要給你們撞死」,不顧家人是否受傷,人就躲去汽車旅館。警方拘提他到案,法官認為不構成放火和殺人未遂罪,改依恐嚇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全案發生在今年2月5日凌晨5時50分,林姓男子先以電話向祖母索討8000元生活費遭拒,接著,駕駛轎車至裕興街的父母住處,踩足油門衝撞弟弟停在門口的自小客車,爸媽和弟弟出門一探究竟,林男接著又朝他們扔擲裝有汽油的寶特瓶自製汽油彈,然後駕車逃逸。
林姓男子索討8000元遭拒,自製汽油彈丟向父母。讀者提供
高雄市警察局鼓山分局獲報派員警到場,了解事件來龍去脈,當天下午18時許在鼓山區一家汽車旅館將林男拘提到案,依毀損、恐嚇、公共危險及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
法官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指稱一時情緒失控,丟汽油彈嚇嚇家人,不是要傷人,也不是要燒房子。躲過死劫的爸媽和弟弟也幫林男作證,表示林男丟汽油彈的位置離他們和家門口約有10公尺,不會燒到房子和家人。法官最後改以恐嚇罪,8月7日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警方指出,林男自製的汽油彈,寶特瓶裡面僅裝著15元的汽油,以致汽油未完全點燃即熄滅,其家人和房子因此躲過一劫。鼓山分局呼籲應理性處理感情問題,如遭騷擾或傷害時,應立即報警處置,以保障自身安全。
林姓男子索討8000元遭拒,自製汽油彈丟向父母。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