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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護離病房「拿果汁29分鐘」 漸凍翁缺氧死獲賠

    2024-08-12 14:31 / 作者 施書瑜
    救護車示意圖。本報繪製
    高雄陳姓女看護負責照顧罹患漸凍症的朱姓老翁,不過卻因離開房間拿果汁29分鐘,導致老翁呼吸管線脫落死亡,家屬不滿求償1450萬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女看護賠償726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指出,2020年4月26日下午,陳姓女看護在高雄某大樓照顧罹患漸凍症的朱姓老翁,陳女離開位於8樓的房間,到9樓廚房拿果汁給朱翁喝,但陳女離開期間,老翁的呼吸管線脫落,雖有發出警示燈響,但人在9樓的陳女並沒有聽到,直到29分鐘後回來,朱翁已陷入缺氧,經送醫急救後變成植物人,並在隔年5月15日死亡。

    據了解,朱翁於2015年罹患漸凍症,因呼吸道肌力不足,需要使用呼吸器避免血氧濃度過低導致生命危險,才能維持正常呼吸,家屬則委託陳女負責照顧他;事故發生後,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依涉嫌過失致死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10月,尚未定讞。

    朱翁家屬另提賠償1450萬,高雄地院民事庭審理時,審酌另2名照顧朱翁的特別護理師說法,認為朱在使用拍痰機時,因會產生震動導致呼吸管脫落風險,不容許離開過久,陳女在拍痰期間,離開朱翁長達29分鐘,導致呼吸管線脫落,認定與朱翁死亡有因果關係,應負過失責任,判賠740萬,但陳女不服提上訴,認為朱翁死亡距離事故發生已逾1年,與她無因果關係。

    陳女指稱,家屬也不曾告知不能離開朱翁病房,且她是依家屬指示,到樓上拿果汁,並非無故或擅自離開,更無過失行為,認為家屬也應負部分責任。

    高雄高分院和議題則認為,朱翁沒變植物人前,家屬還能為他做呼吸訓練,也可透過唇語溝通,直到變成植物人後,仰賴呼吸器並住院治療,若未發生意外,朱翁不會住院併發感染,也不會死亡,認定她離開與朱翁死亡有因果關係,家屬則沒有過失責任,認為賠償726萬元比較合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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