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男大生在遭刺殺後,警方隨即逮捕三名涉案男子。資料照。民眾提供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馬來西亞籍陳姓男大生(23歲)和友人在KTV唱歌,與不同包廂陳姓男子(23歲)因開錯門起口角衝突,下樓後又因碰撞發生口角,陳男持刀刺死男大生,陳男被依傷害致死罪判11年有期徒刑。判決書也指出,男大生母親已經買好機票要來台找兒子一起旅遊,卻變調成捧骨灰回馬來西亞,令人悲痛。
這起傷害致死案發生在去(2023)年11月14日,陳姓男大生與友人到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的KTV唱歌,唱到一半時,不同包廂的陳姓男子與張姓、許姓友人酒後互推嬉鬧,不小心開門撞進陳姓男大生的包廂,雙方因此發生口角。
隔天凌晨4時許,雙方人馬離開時又在樓下的騎樓碰面,陳男不滿稍早開錯包廂門發生口角,與陳姓男大生及其顏姓友人發生衝突,竟持折疊刀刺入陳姓男大生右側腿部,再攻擊顏男大腿,陳姓男大生大量失血送醫不治。
法院審理期間,陳姓男大生家屬代理人彭姓律師表示,陳母去年11月24日已經買好機票要來台灣找兒子旅遊,陳姓男大生也幫媽媽準備好旅遊的旅費,沒想到媽媽第一次來台不是旅遊,變成帶兒子的骨灰回家安葬,要陳母情何以堪?
案發後,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逮捕犯嫌。資料照。民眾提供
此外,陳姓男大生的姊姊在審理時透過網路視訊指出,想說等弟弟畢業回來會有一片大好前途,沒想到還沒畢業就發生這樣的事情,弟弟沒有做任何的錯事,本來應該還有大好青春,弟弟剩下50年的生命就讓被告在牢裡度過。
法院審理認定陳男不僅隨身攜帶刀械,遇事不思控制自己脾氣,之前有多次傷害前科,多半是遭判處拘役或跟被害人和解、獲得撤告而不受理,導致陳男沒有學到任何教訓「視人命如草芥」,考量他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重判11年。可上訴。
陳姓男大在KTV樓下遭刺死。資料照。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