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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帶兒看病違停釀2車追撞!婦當下稱沒事 5天後身亡

    2024-07-23 14:56 / 作者 林佳鋒
    黃姓婦人車禍當下以為沒事,不用送醫,沒想到回家後胸部越來越痛,就醫才發現骨折,搶救5天後仍不治身亡。示意圖,本報繪製
    高雄市鄭姓男子因急著帶兒子去看病,將車違停在馬路邊,整輛車幾乎佔據車道一半空間,隨後張姓及黃姓女騎士騎車經過,兩人因閃避鄭男車輛碰撞。其中黃女當下稱自己沒事,還說不用送醫就自行回家;不料,後來她因胸部疼痛送醫,才發現有多處骨折並引發血管拴塞,急救5天仍不治;黃女家屬提告鄭男與張女,法院審理後,兩人都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徒刑4個月。

    判決書指出,事發在2021年3月28日上午10時27分許,鄭姓男子開車帶兒子到高雄市林園區看病,將車違停在一處交叉路口,佔用車道一半空間。隨後黃女在前、張女在後騎車經過,黃女為了閃避鄭男車輛向左偏移,張女反應不及直接撞上,兩人重摔落地。黃女起身後雖感覺胸口有點疼痛,但因無明顯外傷,便與張女及鄭男達成協議,決定不報警,各自離去。

    不料,黃女返家後胸口愈來愈痛,只好到醫院就醫,才發現胸骨及第7至第8肋骨骨折,且引發肺血管脂肪拴塞,經搶救5天仍不幸過世。事後黃女家屬對張女及鄭男提告,張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徒刑4個月,緩刑2年。

    一審時,鄭男辯稱當時是因急著帶兒子看病才違停,但也是被依過失致死罪被判徒刑3個月,緩刑2年。檢察官認為鄭男違停行為是車禍原因之一,判刑太輕,於是提出上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鄭男的行為對被害家屬影響甚鉅,考量他已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因此改判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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