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母親借錢給兒子讀醫學院,並要求孩子以後要給她純利60%。母子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photo AC圖庫
台北市一名母親借錢讓2個兒子讀醫學院,並簽訂契約約定日後2個兒子收入按純利60%給她,後來因未能履行契約,母親提出「履行契約」訴訟,將兒子告上法庭,竟然勝訴。律師強調,法律並沒有「栽培費」的規定,而是因為契約的約定才勝訴。
律師蘇家宏昨日在臉書分享一則案例,曾經有一個母親為了栽培2個孩子成為醫生,借錢讓孩子讀醫學院,並與2個孩子簽訂契約書,約定日後2個孩子賺的錢,應該按純利60%給母親。後來母親提出「履行契約」訴訟,其中一個兒子與母親和解,高等法院則判另一個兒子要支付母親2000多萬元。
蘇家宏對此案解釋,法律上並沒有「栽培費」的規定,但因契約的約定,法院才判決母親勝訴。他表示,父母在子女未成年前(現在18歲成年)有照顧和扶養的責任,但這並不意味著子女成年後,必須返還父母在他們身上的投入。
然而,父母可以通過契約,約定子女成年後的扶養義務,像是以扶養承諾書來約定子女每個月要給父母多少錢、跟哪一個子女居住(或是住老家)、何人來照顧等,這位母親與2個兒子簽訂的扶養費契約就是類似的概念。
在開頭的案例中,法院認定母親與子女所簽的契約屬於「扶養費契約」,所以才判決母親勝訴,姑且不論實情是什麼,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只要我們年滿18歲,就要對自己所簽的契約負責,而且契約中的文字也非常重要,只要契約不違反法律規定就要遵守。
蘇家宏總結,養兒當然可以防老,但最重要的是,父母要學會如何與子女相處,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家庭、能夠讓彼此平安幸福的方法,才能讓生活得到堅強的保障,就不怕老來生活沒有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