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千萬不要做虧心事!一名新竹工程公司董座,因為將自己的車ETC繳費綁定在正宮信用卡上,沒想到老婆接到信用卡通知,老公把車開進董座女特助家旁的停車場,而且一停就是3個小時,一舉戳破老公姦情,因此上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兩人已分居、感情淡漠,正宮無維持婚姻意願,董座也無意挽回,判准兩人離婚。
與謝姓董座結婚多年的陳姓董娘指控,謝男轎車ETC繳費綁定她的信用卡,去年3月她接獲訊息通知,先生的車停放於新竹縣竹北市某停車場達3小時,董娘一查,該停車場就在董事長特助許女住處旁邊。
董娘質問此事,謝男稱跟許女拿東西,後來又發現先生曾陪許女至桃園賞車,還參與許女住處裝潢設計、一同用餐與看棒球比賽,甚至謝男及許女的家人也都熟識,許女也將丈夫設為第一順位之緊急聯絡人,兩人關係緊密,比起夫妻有過之而無不及。
另外,女兒也出面作證說,父親跟許女有不當的關係,私底下約出去見面,甚至去汽車旅館,母親發現之後雖要求2人不要再有聯絡,但事後2人仍繼續勾搭,母親請父親搬離住處。
法官審酌後認為,謝男疑似曖昧之交友狀況,又加上分居兩地,仍相互攻訐不己、各自指摘互不相讓,彼此感情趨於淡漠,婚姻已有重大破綻,妻子堅持已無維持婚姻意願,先生也無意挽回,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