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家樂福中原店去年12/3遭縱火,第一時間濃煙竄出。桃園市消防局提供
桃園市一名20歲郭姓男子去年因在家樂福中原店內引燃噴霧殺蟲劑,導致嚴重火災、損失新台幣4億2600餘萬元,今日(7/13)被桃園地檢署以公共危險罪嫌起訴。至於陪同的黃姓友人、周姓男子因非危險行為者,檢方已予2人不起訴處分。
回顧事發經過,去年12月3日凌晨,當時郭男與友人黃姓、周姓男子前往家樂福中原店購物。郭男在清潔用品區突發奇想,拿出打火機點燃殺蟲劑,並拿起貨架上的1瓶殺蟲劑朝火焰噴霧,瞬間產生火光與熱氣,郭男等人嚇到,隨即將殺蟲劑擺回貨架上後離開。但因殺蟲劑瓶上的火焰未完全熄滅,導致貨架上的其他殺蟲劑商品接續著火並爆炸,火勢迅速擴大。
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經過數小時奮力搶救,火勢終於在清晨5點多被控制。然而,火災已經導致家樂福中原店嚴重受損,建築結構和商品大部分被燒毀或燻黑,最終造成超過4億2600萬元的損失。警方根據火災調查,發現郭男等人在火災發生後,仍在家樂福外的機車停車格聊天,隨即將他們帶回警局進行調查。
桃園市中壢區家樂福中原店去年12/3遭縱火,取自臉書內壢大小事
檢方表示,郭男的行為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因此提起公訴。至於同行的黃姓、周姓男子,因未參與危險行為,被予以不起訴處分。郭男在被警方查獲後,坦承因為好奇才會點燃殺蟲劑,但他並未預料到火災的嚴重後果。
家樂福中原店在火災發生前,是全台營收排名前5的店面。火災後,該店停業約半年進行重新裝潢和整修,並於今年5月中旬重新開業。對於郭男的行為,家樂福決定不會主動向肇事者求償,但會積極爭取保險理賠,以彌補火災造成的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