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六分局爆發交通小隊長指示部屬以「擦擦筆」偽造簽到紀錄案。翻攝臉書
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交通分隊爆出集體「代簽」偽造勤務表,蔡姓小隊長被指控涉嫌從2022年起,指示6名隊員用「擦擦筆」在勤務表簽名,等蔡姓小隊長到班後再將隊員字跡擦掉重新簽上自己的名字,製造正常出勤假象。台中市警局將7人依偽造文書等罪嫌法辦,並將釐清有無詐領加班費等情事。
警方查出,蔡姓小隊長近年於交通分隊期間,疑似便宜行事,遇到自己有事無法準時上班時,就指示6名隊員用擦擦筆在出、退勤紀錄表上,先簽上隊員自己的名字,等蔡姓小隊長到班後,再把隊員字跡擦掉重新簽名。
舉例來說,蔡姓小隊長原本應8時簽到卻因事耽誤,他指示A警員8時簽到、B警員8時10分簽到,若在8時10分有督察查勤,現場A、B兩警員都在,核對簽到簿也有兩人依序簽名,蔡姓小隊長8時30分出勤時,再把A的名字擦掉,在相同欄位用正常的筆簽上自己名字,就可製造自己8時到班的假象。
據《聯合新聞網》,其實擦擦筆墨水就算擦掉,在零下10℃時仍會顯現筆跡,警方將歷年出勤紀錄等送進冷凍庫後,代簽紀錄就會浮現。
警方接獲檢舉後調查發現,蔡姓小隊長確實違反勤務紀錄,將他記過2次並調整服務單位,另外6名警員也分別記申誡、改調行政警察、調整服務地,時任2名分隊長因督導不周,也記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