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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涉嫌收受色情業者賄賂 松山分局巡官劉維中涉貪50萬元交保

    2024-05-16 07:27 / 作者 呂志明
    當記者詢問松山分局巡官劉維中「有沒有收賄?」,他比了一個手勢不發一語。呂志明攝
    台北市警局松山警分局巡官劉維中,在擔任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巡佐期間,涉嫌包庇轄區7家色情、賭博業者並收取賄賂,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鄭少珏昨(5/16)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發動搜索,並約談28人到案,經漏夜訊問後,於今日清晨以涉犯《刑法》妨害風化罪、《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諭令劉維中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早上7點多,劉維中交保離開,記者問他「有沒有話要說?」、「有沒有收賄?」劉維中未說一句話,只顧著與前來辦保的親友竊竊私語,然後搭上也在北檢等候一晚的警務人員預備好的車輛離開。

    色情業者王翊名,4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另外全案關鍵的色情業者王翊名,以涉犯《刑法》妨害風化罪、《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諭令40萬元交保;蔡長都30萬元交保;許諭荃20萬元交保;徐毓璟10萬元交保;另有14名色情業的員工,各以8萬元至1萬元不等金額交保;7名員工請回。

    色情業者蔡長都,3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至於國民黨籍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前後任主任張翰明、林晴紀,涉嫌入股色情業疑似行賄警員的部分,檢察官則以證人、犯罪嫌疑人的身分訊問後,認為尚有事證待釐清,諭知2人請回。

    色情業者許喻荃,2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檢調查出,在中山區先後經營電子遊戲場、酒店、按摩店、養生館等7家賭博、色情業者,自2009年開始,涉嫌按月或年節,每次數萬元至數十萬元,行賄時任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的巡佐劉維中。不僅如此,檢調還查出,涉案的部分色情業者的股東,竟然有國民黨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的辦公室前主任張翰明及現任主任林晴紀。

    國民黨台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主任林晴紀。呂志明攝


    國民黨台北市副議長葉林傳辦公室前主任張翰明。呂志明攝


    據了解,劉姓巡佐在收受賄賂後,包庇業者經營賭場及色情店,若遇到警方要執行臨檢或是查緝,也會事先通報業者。更誇張的是2021年10月調任松山分局擔任巡官後,業者竟然仍按月行賄,檢調懷疑劉維中只是中間人的角色,可能還有更多警員涉案。

    在搜索告一段落後,檢調昨日發動大規模的搜索行動,搜索地點包括張翰明、林晴紀2名前後任辦公室主任的住居所、巡官劉維中目前任職的松山分局辦公室座位及住居所,業者林奕宏及員工的住居所,及涉案的賭博、色情業者經營的場所及住居所共70處地點,查扣業者相關帳冊及涉案人的手機,電腦電磁紀錄等重要帳證物。

    色情業者徐毓璟,1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檢調同時以犯罪嫌疑人的身分約談張、林、劉及業者共26人到案,全案朝涉犯《刑法》第268條供給賭博場所、第231條第1項、第2項(公務員包庇)圖利使他人為性交或猥褻罪、《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第11條第1項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嫌(共7家業者涉案)方向偵辦。

    色情業員工陳盈安,5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松山分局強調,已展開內部調查,會全力配合檢調,對於員警違法案件,會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以維警譽,同時加強內部管理,以防範風紀案件發生。

    02:27 出版
    06:31 更新(內容、照片、強制處分結果)
    07:26 更新(劉維中交保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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