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老闆張盛德因不滿時政,前往數位部開槍。呂志明攝
在南投開民宿的男子張盛德,不滿政府的施政措施,更不滿數位部沒做事又亂花錢,昨天上午持長短槍跑到數位部連開3槍高喊「反政府」,在現場等候警察抓,警方在他身上超獲霰彈槍及改造手槍各1把。台北地檢署偵訊時,他透露在臉書一頁式廣告加LINE詢問就買到槍,而檢方將他聲押時,他在聲押庭又避重就輕,法官認定他曾勘查現場預謀犯案、持有大量槍火,且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收押禁見。可抗告。
檢方查出,張盛德昨天上午10時20分,持長短槍各一把,前往數位發開3槍掃射,所幸無人傷亡,他在現場等候警方逮捕。警方將他移送檢方偵訊時,記者詢問張男「為何要開槍」、「你有這麼討厭唐鳳嗎?」、「是不是反政府?」,他面無表情,不發一語。
檢方將他聲押,北院今天下午召開聲押庭,訊後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理由指出,張盛德坦承犯案,法官認定他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槍枝罪、持槍枝於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罪、非法持有子彈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認為,本案仍有案發現場民眾等證人尚未到案,因此是否有共犯,他跑到數發部2樓的舉動到底涉及怎樣的犯罪事證仍待檢察官釐清,而查明犯罪事實真相前,張盛德為減輕罪責,極有可能湮滅不利於己的證據,且勾串證人和共犯或要求他們做不實陳述,因此有串滅證之虞。
法官認為,依檢方掌握證據,可以認定他持有的槍枝及子彈數量甚鉅、火力強大,但他對於槍彈來源供述「避重就輕」,只在偵查中交代他是在臉書一頁式廣告加LINE詢問買到的,因此認定張盛德有非法持有槍彈的強烈動機及行為,更有反覆實施之虞。法官考量被告權益及公共利益維護,審酌他承認在3/20、3/21就北上到數位發展部探勘地點,因此他這次開槍掃射行為,勘認他預謀犯案而且對公共危險造成極大危害,依比例原則權衡後,為確保後續追訴程序的進行及預防他再犯同種類之罪,不能用具保、責付、限制住居代替羈押,因此諭知羈押禁見。
檢方查出,張盛德曾兩度到數位部採點勘景。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