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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緝犯擁3槍街頭朝警狂轟「目無法紀」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2024-03-24 22:40 / 作者 曹岡陽
    通緝犯不滿警方竟大膽於街頭朝警開槍。翻攝記者爆料網
    昨晚(3/23)桃園一名43歲的楊姓男子,竟持3把槍枝至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先朝警所大門狂轟8槍,隨後駕車逃逸遭警方攔截圍捕,過程警匪駁火互轟百槍,還造成一名22歲警員受傷。這名瘋狂槍手最後被警制伏逮捕,車上起獲2把手槍、1把衝鋒槍。桃園地檢署今天(3/24)訊後認定,楊男公然挑戰公權力顯然目無法紀,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認為楊男有逃亡及串證之虞,晚間裁定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

    桃檢說明,楊景隆於昨晚22時51分許,駕車至景福派出所持槍射擊後逃逸,警方在永安、力行路路口攔查涉案車輛,楊男拒檢並囂張向蔡姓員警連開數槍,蔡員中槍仍開槍回擊,直至23時20分許,楊男於永安路在警力優勢下被包圍,見無退路又朝員警開槍,警方以火力壓制後楊男才棄槍就範。

    桃檢指出,楊男因非法持有槍械遭查緝,心生不滿至派出所犯案,如此挑戰公權力,顯現其目無法紀,對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影響,經檢察官複訊後,檢方認為楊男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殺人未遂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9條之1槍擊公共場所罪及刑法第138條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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