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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手基地「槍械大亂鬥」鬧人命 他從17年改判4年半原因曝光

    2024-03-13 20:50 / 作者 侯柏青
    法槌示意圖,翻攝pexels
    男子管芥寬在鐵工廠成立「打手訓練基地」,不但設健身房、搏擊格鬥擂台鍛鍊幫眾,為培養忠誠度、凶狠度,還積極吸收黑幫加入集團。不料管男和幫眾連紹雄起糾紛,連男率多人拿鎮暴空氣槍、鐵鎚來尋仇,反被趕來聲援的幫眾槍殺。一審認定連男是殺人主謀將他重判17年,二審改認定他只涉組織犯罪輕判4年半,真正動手殺人的幫眾各判12年到14年不等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管男和不知名友人成立打手訓練基地,他在2017年10月間由友人出資,在台中市烏日區鐵工廠設立特訓中心,2020年6月遷到大雅區的工廠,而他在工廠裡提供辦公室、籃球場、健身房(內有搏擊格鬥擂臺)及宿舍等設備,讓參與的幫眾鍛鍊體能、搏擊格鬥,吸引不少黑幫加入。

    而他和連紹雄因為籌設工廠的財務問題而起齟齬,連男心有不平,2021年2月1日帶著多名手下備妥鎮暴空氣鎗、鐵鎚和開山刀闖進工廠。連男喝斥管男及其他在場幫眾趴下或蹲下,連男等人分持開山刀砍管男的手腳及用鐵鎚痛毆,導致管男受到肌腱斷裂、開放性骨折等傷害。

    連男這邊的人發現達到教訓目的,陸續搭車離開,只有連男、施男和謝男等3人滯留在工廠裡。沒想到,敵營人馬卻開始集結,他們發現人多勢眾,開始拿鐵管、旅館痛毆連男3人的頭部和身體,男子蔣啟勛還藉機拿非制式手槍朝已經被倒地的連男、謝男大腿處射擊,等到警方趕到時,連男一命嗚呼,施男和謝男急救後保住一命。

    一審認定連男是殺人主謀,重判他17年,其他動手的13人也被處以13年8月到15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不過,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出現逆轉。

    二審合議庭認為,工廠的幫眾每個月都領固定薪水,每個成員都有獨立的人事考核簿,記載他們的體能、凶狠度等表現,藉此發放薪水或獎金。而工廠運作期間,他們從2020年2月到2021年2月間有多達6次的暴力行為,模式統統都是恃眾凌寡傷害他人,已經屬於組織犯罪層次,管男涉嫌重大。

    此外,合議庭依據證人供詞和監視錄影畫面,動手的幫眾們都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但合議庭發現,蔣男犯案手槍不是管男提供的,應該在鬥毆時從敵營身上取得的。合議庭也發現,管男被連男痛毆後無力還手,而幫眾們出於主動才反擊殺害對方,管男並未教唆殺人,因此認定他只涉及組織犯罪。

    合議庭將管男依組織犯罪判處4年半有期徒刑,至於其他13名幫眾部分,合議庭認定,他們視生命如草芥,對社會治安及民眾日常生活安全造成重大威脅,而且至今沒有和死者家屬及兩名被害人和解,分別判處12到1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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