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警酒後伸鹹豬手,高雄學弟濫權幫喬事下場曝。示意圖,非當事人
已離職的台北市萬華警分局黃姓員警去年5月南下高雄,找同為警察的學弟李男敘舊,揪女子同行到KTV飲酒嗨唱,豈料黃竟對女子伸鹹豬手,氣得女子報案;事後黃找李喬事,李卻濫用職權出示警察服務證向KTV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尋求女子和解,遭女子提告,今(3/12)檢方偵結,依違反《性騷法》、《個資法》起訴黃、李。
檢方表示,26歲黃姓員警(去年5月底已離職)去年5月13日南下高雄,找同樣任警職的25歲李姓高中學弟敘舊,並另揪女伴到鼓山區某KTV嗨唱飲酒,女子不勝酒力走出包廂到公共沙發區休息,黃見狀也跟著離開包廂,豈料最後黃竟起色念,從後方環抱女子,事後女子憤而報警提告,黃男得知後,竟拜託李幫忙調閱案發現場的監視器畫面,以釐清案發經過。
檢方指出,任職於高雄三民警二分局某派出所的李男,明知自己非該案承辦,卻仍向KTV經理出示警察服務證,順利調取3段監視器畫面,又把畫面傳給李男以及另一名幫忙調停和解的呂姓女子,小美得知後,再加告黃,李兩人違反《個資法》。
雄檢偵辦,黃坦承有環抱女子,且也有請託李男幫忙調閱監視器畫面,李則坦承濫職,檢方偵結後依《個資法》、《性騷擾》等罪起訴兩人;三民警二分局則發聲明表示,李員因涉違法違紀案件,已予申誡懲處並提列輔導對象加強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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