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真實的身分證。民眾提供
64歲李姓男子在農曆春節期間,到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領取一支遺失的手機,警方要求他提供身分證比對確認,卻意外從身份證發現,李男竟是一名通緝犯,這時,李男才坦承,自己是中國福建省的人,偷渡來台灣生活已經30年之久,數十年來都冒用林姓友人的身分生活,不知道林男遭通緝。
為了1支遺失的手機,李男結束30年在台偷渡生涯!調查發現,李男領取遺失手機時,警方從其身分證查出是一名通緝犯,且身分證上的照片與李男長相差異甚大,進一步追問:「你知道自己通緝嗎?」李男支吾其詞、無法回覆。
警方懷疑不對,進一步將李男帶至偵查隊以及移民署專勤隊採驗指紋,卻無法從指紋驗出李男的真正身分,最後在警方「循循善誘」,加上陪同李男的友人不斷勸說,李男才承認「我偷渡到台灣已經30年了!」令在場警察及其友人大感驚訝。
李男為了證實自己的身分,進一步聯繫在中國的前妻,並由前妻傳他在中國的證件到警所,經比對後確認身分無誤。
警方查出,李男是中國福建人,約30年搭船偷渡到台灣,因為工作的關係,認識一名林姓男子,他稱因為林男同意,他便開始「假扮」林男的生活。李男表示,只有林男知道他是偷渡來台,但林男因案通緝早已無法取得聯繫。
一旁陪同的友人聽李男娓娓訴說後,也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李男是頂替他人身分的非法偷渡客。警方指出,李男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警方依規定將李男上銬逮捕詢問,全案詢後移請地檢署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