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身中7刀瀕臨死亡,最後遭活活燒死。讀者提供
台南科學園區一家面板大廠的員工洪振凱,不滿胡姓女友移情別戀,尾隨葉姓情敵下班,先持刀狠砍7刀後,再將人運至他處縱火,將葉男活活燒死。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認定並非隨機殺人,但經醫師鑑定屬低等級再犯風險,今(12日)維持無期徒刑,可上訴。
2021年12月29日,洪振凱(32歲)掌握葉姓情敵加班至凌晨4點半才下班,騎機車先埋伏對方的公司附近,見葉男從公司走出來,尾隨一段路後,便上前堵人談判,葉男稱:「沒啥好談的!」洪男瞬間暴走,持刀往葉男的背部、腹部猛刺7刀。
兇嫌長相斯文。讀者提供
葉男軟癱倒地後,兇嫌把人橫放在機車腳踏板,載運離開途中發生自撞車禍,他下車後,二話不說,用打火機點燃地面的汽油,葉男遭烈火活活燒死。檢警會同法醫相驗時,確認葉男則因銳器穿刺傷合併燃燒,造成血、氣胸及燒傷而死亡。
兇嫌落網後辯稱並非故意將人燒死,攜刀則是為了防身,也非殺人使用,甚至在開庭時,當眾下跪向死者家屬磕頭賠不是。
不過,檢方認定兇嫌手法兇殘,無教化可能,向法官求處死刑。一審法官認為,被告點火焚燒被害人,出於不確定殺人故意,尚非無可教化,判處無期徒刑。
二審判決書則指出,本件並非隨機殺人或有故意對兒童、少年犯罪等危害社會情節重大之犯罪;此外,根據衛福部嘉南療養院鑑定意見,被吿並非容易衍生犯罪行為之人格型態,並無其他再犯之危險因子,屬低等級再犯風險,適當之處遇、矯治有助於被告之再社會化。本案維持無期徒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死者身中7刀瀕臨死亡,最後遭活活燒死。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