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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口豬肉獎勵可回溯挨批圖利 農業部昨夜改口:以公告6/2起為宜

    2023-10-12 09:35 / 作者 張羽緹
    農業部昨夜發文給中央畜產會,要求獎勵進口豬肉應以公告的6月2日為起始日為宜。資料照。消基會提供
    今年中央畜產會專案進口豬肉,以及獎勵進口豬肉辦法備受質疑,6月2日畜產會才公告進口豬肉獎勵辦法,竟可回溯至5月1日適用,遭立委質疑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一度回應,是為了鼓勵業者釋出庫存,但昨天(10/11)深夜卻又緊急發布新聞稿聲明改口,獎勵時間應該以畜產會公告的6月2日為起始日,不應回溯。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李德維等人昨天質詢農業部指出,中央畜產會6月2日才公布「112年維穩我國豬肉供應及建立國內豬肉儲備量獎勵辦法」,獎勵業者進口豬肉,每公斤豬肉可補助6元,獎勵期間卻從5月1日至9月30日,回溯到5月1日就開始,而且5月進口量還大幅增加,質疑為何獎勵可以回溯到5月,過程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

    當時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一度回應,獎勵辦法絕對沒有內線交易,也沒有圖利任何人,畜產會訂定的獎勵辦法,就是要鼓勵業者進口後盡快釋出庫存,才會採取回溯方式。

    然而農業部畜牧司昨天深夜緊急發布新聞聲明表示,考量今年1到3月進口豬肉量和國內毛豬在養量皆減少,為確保我國糧食安全及建立國內豬肉儲備機制,提供業者增加進口豬肉量之誘因以補充國內庫存,農業部請中央畜產會執行限時限量的獎勵進口豬肉措施。

    農業部為求審查作業的周延性和公平性,就監督機關職責,昨晚已行文中央畜產會,獎勵時間應以公告的6月2日為起始日為宜,明定公告後釋出銷售加工者,才可符合獎勵對象條件;同時請畜產會就公告的獎勵進口豬肉辦法,敘明釐清獎勵期間日期認定、獎勵審查方式和申請獎勵的順序,修改辦法後報送農業部。

    農業部指出,中央畜產會公告的獎勵辦法明定,獎勵進口期間自今年5月起至9月止,受理申請到10月底截止,以每公斤6元補助,獎勵總量上限5萬公噸。實施期間已於9月30日截止,受理申請則是到10月31日,中央畜產會將於收件截止後統一審查,目前皆尚未核發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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