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國中少女從中國夾帶香腸回台,被查獲後開罰10萬元。示意圖,廖瑞祥攝
一名愛吃香腸的國中女生,赴中探親竟將當地阿姨送她的香腸藏在玩偶內並夾帶回台,在桃園機場入境時被海關發現,遭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署桃園分署裁罰10萬元,其父母表示因家庭經濟狀況欠佳,希望分期繳款,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也同意讓他們分期每月繳款3000元。
去年8月,這名國中少女跟父母到中國探親,因為少女喜歡吃香腸,阿姨送她香腸及一些豬肉加工製品,但由於中國是非洲豬瘟疫區,這些豬肉製品未經申報不得攜帶返國;但少女竟將香腸藏進玩偶中,想帶回台灣享用,卻在入境時遭海關查獲。
海關發現,少女除了帶回2包含有豬肉禽肉的火腿腸(0.613公斤)之外,還有1包牛肉乾(0.255公斤)、1包加工鴨肉產品(0.147公斤)以及1包加工雞肉爪(0.131公斤),均未申請檢疫,查扣後通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署桃園分署,少女遭開罰10萬元。
少女母親表示,自己擔任清潔工經濟拮据,還要扶養少女及已退休的丈夫,每月僅能繳納3000元,新北分署考量後同意母親所提條件,並於當天協助辦理分期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