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台電、新北市政府又在「吵」核二發電廠的事,此時此刻吵已經除役的核二一號機幹嘛?民眾比較關心的是到底有沒有足夠的電用?漲了用電大戶電價後,該不會又來漲我們小老百姓的電價吧?可不可以不要一天到晚老是用饋線故障、跳脫的理由,讓台灣各地看起來好像在輪流停電一般;若無奈得限電就提前告知,最近突然性的停電事件似乎有點多。
要把電的問題轉移到了核二一號機身上也沒關係,但要有實質意義。在這個頻頻出現備轉備轉容量率吃緊、緊到已經瀕臨6%的警戒狀態下。所謂的實質意義就是到底核二一號機能不能再發電?當然是不能嘛!它已屆25年除役期、於2021年7月1日便提早停止運轉了。
當經濟部長王美花說核二廠一號機之所以會提早停止運轉,是因新北市政府一直不核發燃料棒乾貯設施相關執照。這意思是…若沒提早停止運轉它現在還在供電嗎?還是說它可以延長除役時間一直到現在?
翻開去年相關的報導來看,台電核二廠1號機使用執照於2021年12月27日到期、進入25年除役階段,當時還風光宣示非核。顯然經濟部長王美花在2022年6月29日發言的同時,核二一號機早已進入除役期、沒使用執照並無法進行發電,不管是早半年在2021年7月1日停止運轉、或是當期2021年12月28日停止運轉,對於現在用電緊張狀態的解除並沒有實質意義。至於,延役繼續發電的問題一來沒有看到討論,二來執政黨向來重視非核家園也不會讓它運轉下去。
核二廠一號機提不提早停止運轉,看來和此時我們急需充實的電力無關。那麼議題很單純就回到「新北市政府一直不核發燃料棒乾貯設施相關執照」上,如果燃料池放滿了不會影響核安、燃料棒還在一號發電機上沒有立即性的安全疑慮,便表示這不是現階段關於電的當務之急、就是一個該走完、處理完的程序。
那新北市政府為何遲遲不核發燃料棒乾貯設施相關執照呢?根據新北市長侯友宜的聲稱「對核安的把關,新北一定用最高的標準來檢視,由於中央一直沒有把更安全標準的修改方案送到新北市來核定,所以新北市也在等待中央把核安該做到位的資料送到、在進行審核」。
台電跳出來了,「台灣核電廠乾貯設施之規劃與設置係經過完整分析與評估,並獲得原能會審查核准,完全符合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相關法規,以及核能業界規範與經驗要求。」
核電廠除役需將燃料從反應爐內移出,因此需要乾貯設施存放使用過的核燃料。根據國際慣例,當核能機組進入除役階段,都會先在核電廠廠區內設置乾貯設施,存放用過燃料,因此台電於獲得原能會審查核准後,於104年11月向新北市府提出核二廠乾貯設施「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送審。
台電又表示,歷經12次提送申請,因新北市府遲未核定,導致無法動工興建乾貯設施,包括應新北市的要求提送交通維持計畫在內,皆遭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以非技術因素未進入程序即予以駁回。使用過的核燃料只能置於燃料池中,燃料池滿了、反應爐內的核燃料無法退出,迫使核二廠1號機必須提前停機。
台電進一步說明,此案台電於109年3月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法院於110年4月判決台電勝訴,新北市環保局應就該計畫申請,作成核准之行政處分。
既然點名新北市環保局,自然新北市環保局也必須出來講兩句。新北環保局表示,問題於2019年10月發生到現在,台電認為專家學者的意見不合理,但環保局有其一定的要求,台電從未補正或是找其他替代方案。卻說遭到新北市環保局以非技術因素未進入程序即予以駁回並不符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