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遊客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合歡山武嶺停車場煮火鍋還po網炫耀。翻攝畫面
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禁止生火炊煮等行為,昨天(8/9)有遊客在國家公園內的合歡山武嶺停車場煮火鍋,還拍影片上傳IG限時動態,太管處及保七總隊第九大隊獲報後,已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車輛追查,將請當事人到案說明,依法可處1500到3000元的罰款。
一群男女在9日晚間疑似載著瓦斯桶上合歡山,到武嶺亭停車場內開瓦斯爐煮火鍋,其中有人拍下星空、火鍋料、一群人用瓦斯桶接著瓦斯爐煮火鍋等畫面,並標記武嶺po到Instagram限動,寫著「在武嶺吃鍋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爽好爽」。
有遊客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合歡山武嶺停車場煮火鍋還po網炫耀。翻攝畫面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根據影片內容,確認是在國家公園範圍內,也是合歡山重要旅遊據點,民眾違規炊煮火鍋,有影響高山生態、公共安全之虞。炊煮行為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第6條,若行為屬實可依規定處最高新台幣1500至3000元,已通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合歡小隊協助偵辦。
警方將前往武嶺調閱相關監視畫面,確認違規情況,並依照車牌追查,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同事呼籲民眾如果從台14甲線上山抵達昆陽看到「國家公園界碑」後,就屬於國家公園的範圍,不能升火放鞭炮等,避免觸法受罰。
太管處補充,由於6月起太魯閣國家公園境內接連發生放煙火、沖天炮、燒紙錢及炊煮火鍋等違規行爲,將聯合警方加強巡邏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