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家托嬰中心不慎將3月男嬰燙傷,部位包含手臂、胸、背。翻攝爆料公社
新竹一名3個月大男嬰被送到托嬰中心後,疑似因為托育人員照顧不當遭熱水淋傷,全身逾50%二度燒燙傷,男嬰父母無法接受,要求調閱監視器時,業者竟推託「監視器壞了」;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若監視器經查證後確實毀損,就是違反兒少權法,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林思銘、王鴻薇、吳怡玎昨日召開記者會,痛批衛福部社家署明年竟編列2.6億元,要這些托嬰中心把所有存檔資料上傳到「監管雲」,不過老師、業者、家長僅認同將影像存檔備查,未同意將育嬰中心資料上傳到雲端中心集中管理,萬一雲端被駭客入侵恐成資安危機。
張美美昨日受訪時強調,就是希望不要發生兒虐案件,也不希望監視器設備因為人為操作保存不當而無法調閱;被問到上傳影像的管理方式是否會因此改變?她僅回應,上傳影相的相關管理辦法不會改變,不過仍會持續檢討。
張美美今日透過新竹男嬰事件為例再次強調,影像儲存雲端,透過權限設定,加強資安管控,在疑似不當照顧事件發生時,可協助地方政府調查,並儘速釐清事件,衛福部2024年已編列2.6億元,規劃建置全國托嬰中心監視器影像儲存雲端系統,希望未來能做到示警作用,當業者未依規定上傳影像時,即可進行告知,通知托嬰中心及地方政府設備異常應立即維修,監視錄影畫面在異地備份保存30日。
針對此次新竹男嬰燙傷事件,張美美則說,因為這件事情的主管單位為新竹市政府,目前已洽新竹市政府社會處了解,新竹市政府警察局已將監視器主機先行查扣,還要查明是否真有監視器壞掉狀況,若監視器經查證確實毀損,是違反兒少權法,按照第108條處罰條款,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並公布其名稱。
發稿時間14:20
更新時間15:49(新增:罰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