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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亞綸遭控偷拍性愛片並外流! 衛福部:3要件恐觸兒少性剝削

    2023-06-21 10:43 / 作者 胡順惠
    炎亞綸遭控偷拍性愛片還外流。FB@炎亞綸 Aaron Yan
    #MeToo風暴襲捲演藝圈,就連炎亞綸也被抖音網紅控訴在其16歲時遭偷拍性愛影片,最後還外流;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今(6/21)日表示,從被害人指控來看,就年齡、強制手段、性影像外流三要件而言,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不過仍需待檢調進一步釐清。

    該名網紅是「抖音男神」耀樂,他昨日晚間突然在IG發文指控炎亞綸,自己把第一次給了對方,當時16歲,期間你有嘗試在性愛時拍攝錄影,已經明確拒絕,但炎仍趁熟睡時,不顧他的感受執意進入,還拿手機偷拍錄影,最後更發生外流事件,幾乎毀滅了他的人生。

    對此,炎亞綸也在臉書回應坦承,謝謝耀樂願意說出來,讓他有機會面對心裡一直很害怕的不定時炸彈,過去自己在感情上有很多的偏差、扭曲的作法,因為他是戀愛腦,一旦進入一段感情就會失去自己。

    張秀鴛今日受訪時表示,就被害人指控的內容來看,光是「16歲」、「強制偷拍」及「性影像外流」這三點,已經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要件,屬於刑事犯罪,不過案件細節仍要待檢調釐清。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規定,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若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張秀鴛表示,總統蔡英文近期已要求勞動部、教育部、衛福部檢討《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騷擾防治法》性平三法,修法包括將性騷擾定義一致性、暢通申訴管道、三軌調查,預計7月13日前修法完成送立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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