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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控新冠中重症通報流程繁瑣! 疾管署曝本週「放寬措施」

    2023-05-29 17:15 / 作者 胡順惠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翻攝疾病管制署
    新冠疫情5月起降為第四類傳染病,不過近期疫情逐漸升溫,有醫療院所反應,指揮中心解編後,醫師評估的傳染病通報從電子改為紙本,流程變得更繁瑣;疾管署今(5/29)日表示,為減輕第一線人員負擔,已著手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時效,將由24小時調整為72小時,本週就能公告實施。

    第四波新冠疫情升溫,傳出許多大型醫院通報量攀升,因為指揮中心解編後,原本電子通報系統又回歸舊制變成紙本作業,還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通報,讓感染師不堪負荷量暴增,爆發離職潮。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對此回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從5月1日起降階為第四類傳染病,醫師發現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的中重症病患仍須於24小時內通報。

    目前醫療院所可透過疾管署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網站或運用醫院電子病歷自動通報(EMR)等方式線上通報。通報後依現行規定,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有隔離治療之必要時,得住院隔離治療。並由醫療院所填具「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建議書」,經醫療機構所屬之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後,由地方主管機關開立紙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等相關文件送達病患或其家屬。

    羅一鈞指出,指揮中心解編後,原為因應社區大流行經指揮中心規劃建立的電子開單系統已去任務化,並回歸常態作業。由於指揮中心解編後隔離通知書以電子化方式開立涉及電子簽章法等相關行政程序配合的轉銜,關乎《傳染病防治法》修法,未來將增修納入電子開單的法源依據。

    疾管署已先著手規劃通報等作業流程改善方案,包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為72小時,預估本週將公告修正實施。

    另外,有醫療院所呼籲隔離標準應放寬,羅一鈞說,目前併發症通報是為了監測個案數,是否需強制隔離,及隔離治療條件是否再限縮,下個月初將提新冠專家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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