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國民眾不能攜帶加熱菸入境,違者最高罰500萬元。示意圖
隨著國境開放、疫情逐漸趨緩,許多人都等不及要衝出國,但出國購物可要小心,不能攜帶「加熱菸」回國;國健署提醒,若旅客入境攜帶,不論數量多寡,可處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並銷毀或退運該菸品。
《菸害防制法》已在3月22日修正施行,台灣目前尚未有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包括加熱式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與電子煙一樣,皆為禁止產品。
國健署提醒,返國入境前,海關都會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嚴格執行X光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提醒旅客要多加注意,若攜帶加熱菸被查到,不論數量多寡,都可依照《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處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加熱菸發表的資料顯示,加熱菸為菸草產品,無助於吸菸者戒菸,使用時伴隨產生含有尼古丁和有毒化學物質的氣溶膠,會讓使用者吸入,與傳統紙菸相似,對人體健康都有危害,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族群。
為鼓勵吸菸者戒菸,國健署提醒,從111年5月15日起,免收戒菸輔助用藥的部分負擔費用,包括全國約3,500家的戒菸服務醫事機構,亦可利用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由專業醫事人員設計個人專屬戒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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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有害健康且害人又害己,為防止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目的,請洽戒菸診所或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