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衛福部指定台灣血液基金會配合辦理「新冠病毒血清抗體監視系統」作業,隨機抽樣捐血者之血液留樣檢體,引起部分民眾個資疑慮,甚至有學者質疑研究違法。對此,指揮中心今天(4/10)回應,已善盡主動告知並有受抽樣之捐血人退出機制;羅一鈞說明,作業合法也合乎規定,經得起質疑跟挑戰,目前已完成2400人抽樣、24人退出,感謝多數民眾願意參加。
指揮中心今年2月20日宣布,為了常規監測新冠病毒血清抗體陽性率變動情形,衛福部指定台灣血液基金會配合辦理「新冠病毒血清抗體監視系統」作業,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執行且檢體是透過隨機抽樣取得及處理,無從識別特定捐血人,已善盡主動告知並有受抽樣之捐血人退出機制。
指揮中心說明,疫情雖趨緩,但疫情在社區流行感染情形與變動趨勢,仍須常態性以多元方式監測,作為制定我國COVID-19防治政策重要依據,血清抗體監視系統即為重要常規監測項目之一。
因此,不同於去、前年以新興傳染病研究計畫經人體研究倫理審查會(IRB)審查通過方式,今年度係以《傳染病防治法》第26條、「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第3條及第6條指定為依法執行之公務作業,以利常規監測執行。
羅一鈞表示,由於預計有超過100萬名捐血人,考量將延長面談、影響第一線工作與民眾意願等,與血液基金會討論並徵詢專家後,在不能導致血荒的情形下,改為抽樣後利用前告知,從今年1-6月期間1萬多名捐血者之血液留樣檢體中,隨機抽樣出7000餘人逐一通知,並採取廣被採用的選擇退出(Opt Out)機制,以兼顧自主權及捐血實務作業。
羅一鈞指出,自2月20日宣布以來,共計24名捐血人選擇退出,作業皆合法也合乎規定,經得起質疑跟挑戰,感謝多數民眾願意參加。最後一批預計6月底收案完成,7月等待退出機制後,檢體會送昆陽實驗室檢驗,最快8月才會公布結果。
指揮中心解釋,血液基金會自今年2月下旬起,以電子郵件通知被抽樣到的捐血人,無電子郵件者則以紙本郵寄通知,民眾如不願意提供檢體給該監視系統利用,得於收到血液基金會信件通知後2週內,致電疾管署1922或0800-001922防疫專線,提供「血袋號碼」或「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資料,疾管署將以加密之電子郵件轉知血液基金會排除抽樣檢體,疾管署便立即刪除該筆紀錄,不會留作其他用途。捐血人如不同意提供監測系統利用其檢體,將不影響其於捐血中心的任何權益,亦不會被註記,請民眾安心。
指揮中心也說,採「利用前告知」而非「捐血前告知」,已與血液基金會及倫理專家再三討論過,符合倫理保護與《個資法》規定。由於考量如採「捐血前告知」方式,將嚴重影響第一線捐血作業人員面談,並可能因排隊等候過久等因素影響捐血意願,因此採「利用前告知」方式,於抽樣後、利用監測前主動告知並有捐血人退出機制,符合法規且能兼顧捐血作業實務。
指揮中心強調,今年度本監視系統作業不同於研究計畫,乃依《傳染病防治法》26條、「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第3條及第6條,指定醫事機構配合辦理監視系統作業,為依法指定的監測作業,非人體研究法所規範需經過人體研究倫理審查之研究,但仍善盡主動告知捐血人及提供捐血人退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