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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化街名店「進口綠豆農藥殘留最多8倍」 北市公布不合格名單

    2024-09-09 14:35 / 作者 綜合中心
    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6月抽檢30件豆穀類農藥殘留及磷化氫,共3件不合格。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今(9/9)公告,6月至零售業者、超市、賣場等處抽驗穀豆類產品共30件是否殘留農藥及磷化氫,抽驗結果發現其中3件從印尼進口的豆類有農藥殘留超標,不合格率為10%。其中迪化街名店「永利食品」綠豆被檢出「賽速安」驗出0.16ppm,超標8倍遭衛生局要求下架,並將來源移送相關縣市衛生局處理。

    北市衛生局解釋,此次到超市、賣場抽驗30件穀豆類產品,包括21件輸入及9件國產穀豆類產品,檢驗項目包括殘留農藥及磷化氫等項目,檢驗結果中,共3件不符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均自印尼進口。

    1.「精選毛綠豆-紅線」檢出殘留賽速安(Thiamethoxam)、磷化氫(Phosphine)
    2.件「大毛綠(毛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賽果培(Thiacloprid)
    3.「綠豆」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賽速安(Thiamethoxam)及芬普尼(Fipronil)及其代謝物(Fipronil-sulfone)

    依農業部公告,上述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蟲劑賽速安、賽果培、芬普尼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惟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針對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北市衛生局皆已通知轄內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溯案內3件產品來源廠商皆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處辦。

    衛生局說明,如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屬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分負責廠商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規定命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銷毀。

    另外,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磷化氫是一種無色、有毒氣體,它由磷元素和氫元素組成,具有強烈的臭魚味,主要作為薰蒸式農藥。雖我國農業部準用磷化氫於乾燥穀類,但因為有劇毒性,一次攝入量太多會有生命危險,業者務必落實自主管理,確認原料及產品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使用食材進行加工調理前應確認食材有無殘留農藥、動物用藥或其他汙染物,落實供應商管理及把關進貨食材安全衛生,確保食品衛生品質安全,以維護大眾之健康權益。

    衛生局提醒民眾於食用或烹調穀豆類前,應先以流動清水沖洗,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來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

    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6月抽檢30件豆穀類農藥殘留及磷化氫,共3件不合格。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6月抽檢30件豆穀類農藥殘留及磷化氫,共3件不合格。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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