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明協商修正草案 台灣拒菸聯盟指「兩缺失」恐造成破口
去年上路的《菸害防制法》新法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禁止使用於菸品內的添加物,衛福部國健署今天(8/8)發布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明列禁止27項菸品添加物,可組成超過10種以上的風味,如焦糖、奶油、杏仁、玫瑰、椰子、覆盆子、香草、起司等,可禁絕我國市面多數加味菸產品,呼籲業者停止向年輕族群提供有害健康的產品。
衛福部於去年3月第一次預告「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但僅列入薄荷、花香、果香、巧克力等4種口味,經歷一年多,國健署完成意見收集,再度預告本次明列27項加味菸添加物,包括「香莢蘭醛」、「麥芽醇」、「桂皮醛」、「向日花香醛」、「紫羅蘭酮」、「大馬酮」等。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說明,近年國人整體吸菸率逐年下降,包括青少年使用紙菸的吸菸率也呈下降趨勢,但不少菸商在菸品中添加花果香、薄荷口味等添加物,加上大量的開箱文及網紅傳播等新興媒體行銷手法,吸引年輕人使用。
羅素英說,青少年吸菸者中,國高中女性吸菸者有近60%曾使用加味菸,整體吸菸女性族群中亦有高達40%為加味菸使用者,通過禁用特定添加物,有助於降低民眾成為菸品使用者、危害身心健康的可能性。
羅素英表示,部分菸品添加物雖然允許添加於食品中,但不代表用於菸品吸入人體也是無害的。使用加味菸品同樣會導致癌症、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等健康危害,而加味菸品的甜味和香氣容易激發青少年的興趣而接觸或誤以為較無危害而持續使用,進而導致成癮,且不易戒除,將嚴重影響青少年健康及身心發展。
羅素英進一步說明,不同的添加物可以產生不同的菸品風味,經化學、毒理專家建議,以口味規範,可能遺漏其他使用到相同添加物的其他口味,因此考量近3年菸品申報成分內容,改以添加物作為禁用對象。
羅素英表示,這次表列的禁用添加物,部分會用於第1次預告所禁止的4項口味,另也可組成超過10種以上的其他口味,草案經60天意見收集,統整後再行完成公告,正式上路後,製造、輸入含有禁用成分加味菸的業者,可開罰100至500萬;販賣者限期改善,否則開罰1萬至5萬元,但對於使用者,目前暫無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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