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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兒少權法》第69條挨轟保護犯人!衛福部次長3點說明暗酸北市

    2024-07-17 14:39 / 作者 胡順惠
    衛福部今日緊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示意圖。廖瑞祥攝
    台北市信義區「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涉嫌性侵多達20多位女童、拍攝6百多部影片,引發全台民眾怒火,不過受限於《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揭露被害人學校、身份,也讓人質疑這是在保護加害人,使父母無充足資訊可以避雷;衛福部今(7/17)日緊急宣布召開臨時記者會,由政次呂建德擔任主持人對外說明。

    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受害的兒少當事人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資訊;不過,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昨日解釋,沒有不得報導加害人的規定,而是不得揭露被害人身分資訊,如姓名、影像、聲音,且幼兒園不屬於學校,因此可以報導幼兒園名稱。

    台北市市長蔣萬安今日上午出席公開活動時喊話,希望中央能制定統一標準,讓地方政府能遵循;衛福部今日中午通知開臨時記者會,NCC代表也出席,呂建德在會上提出3點說明,首先,媒體是否能報導兒少性侵新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立法精神,是為了保護已經受害或遭受負面事件的兒少隱私,並未規定不得報導該事件,或保護加害人隱私。

    呂建德接著說,第二,理解媒體對於遭受侵害案案件關心,認同第四權就是保障大眾知的權益,基於認定困難可能遭罰而有所擔心,也希望邀請媒體參與修法方向,共同保護受害者兒少福祉,對於個資範圍如何兼顧被害兒少隱私,以免造成受害者及其家庭二度傷害,目前兒少法正在修法階段,也將邀請相關代表進行討論,周延相關法律規範,讓媒體有所依循。

    呂建德指出,第三,政府會因應民意修法,不過地方政府基於督導職責,也不容許忽視,衛福部中央會積極協助地方,共同精進兒少權益。

    【1430出版】
    【1439增加次長3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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