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日公告獎勵檢舉黃立雄公告。翻攝行政執行署官網
網紅「貴婦奈奈」蘇陳瑞、男友黃博健及男友父親黃立雄,涉及「杏立博全」10億吸金詐欺案,舉家逃亡加拿大。曾為婦產科名醫的黃立雄5月初被遣返回台,由於他欠稅7149萬5165元未償還,行政執行署對他核發禁奢令,同時今(7/1)日在行政執行署官網公告獎勵民眾檢舉,最高檢舉獎金高達100萬元。
黃博健與黃立雄自2018年傳出「杏立博全」醫美診所惡性倒閉,與貴婦奈奈捲款數億元飛至加拿大躲藏,被民眾提告詐欺遭台北地檢署通緝,而國稅局也公布診所自2014年起陸續欠4個年度綜合所得稅、醫療法罰緩,金額超過7千萬元。黃立雄遭遣返回台後,應訊時拿出50萬元交保,士林分署認為他並非全無資力,經查扣保單等,總清償99萬餘元,目前尚欠款7149萬5165元。
網紅「貴婦奈奈」蘇陳瑞男友父親黃立雄。資料照。呂志明攝
士林分署指出,由於黃立雄未在士林分署規定的6/7期限前提出清償計畫,執行署也發現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欠稅(截至6/11止,滯欠金額共計新台幣7148萬4572元),考量他的生活有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的情事,因此依職權核發禁止命令,禁止黃立雄做特定的消費或投資行為。
黃立雄目前被禁奢的項目共有7大項,分別為:
1.禁止購買、租賃或使用 2,000 元以上之商品或服務。
2. 禁止搭乘計程車、高鐵、航空器或其他相類之交通工具。
3.禁止為期貨、股票、投資型保單、基金、公司債、黃金、外匯或其他相類之投資。
4.禁止進入酒店、夜店、舞廳、各式俱樂部、休閒會館、KTV、四星級以上飯店、汽車旅館或其他相類之場所消費。
5.禁止贈與、借貸他人2000元以上之財物。
6.禁止每月生活費用超過2萬4000元。
7.其他必要之禁止命令 (禁止參與六合彩等賭博、經營特種營業場所及其他應予限制之行為)。
為了強化本案執行成效,繼禁奢令後,士林分署再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獎勵檢舉作業要點」規定,於6月18日陳報行政執行署,公告獎勵檢舉黃立雄有無違反禁奢令的狀況。
行政執行署在今日公告獎勵黃立雄的檢舉公告,若民眾發現黃立雄有違反禁奢令所列相關事由,可透過檢舉專線、傳真或信箱等管道,提供他違反禁奢令「奢侈浪費行為」的人、事、時、地、物等資料,供行政執行署查證。
士林分署解釋,若行政執行署核准並公告,民眾可透過行政執行署網站搜尋有關獎勵黃男的檢舉公告,再透過檢舉專線、傳真或信箱等管道,提供他違反禁奢令「奢侈浪費行為」的人、事、時、地、物等資料,供行政執行署查證。
依照「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獎勵檢舉作業要點」第8點第3項規定,如果因為檢舉認定黃立雄無正當理由違反禁奢令,並且依法聲請經法院裁定管收確定者,有機會取得3萬到10萬不等的檢舉獎金;如果檢舉資料取得特別困難者,也有機會核給最高20萬元獎金。此外,若黃立雄無正當理由違反禁奢命令,經限期命義務人清償而獲償者;或者是義務人經法院裁定管收或經執行管收後清償,按照其清償金額的百分之五計算核發獎金,獎金最高以100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