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召開「完善勞工權益 落實友善育兒職場」記者會。民眾黨提供。
針對台灣出生率持續下滑,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4/12)天召開「完善勞工權益 落實友善育兒職場」記者會,黨團副總召黃珊珊表示,將提案《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增訂「親職假」、「親職教育假」,及增加「家庭照顧假」天數,並設計為有津貼之假別,希望幫助雙薪家庭父母不受限於經濟負擔考量,能彈性運用時間,參與親子活動、促進親子關係。
黃珊珊首先指出,台灣新生兒人數直直落,去年台灣新生兒僅剩13.5萬人,出生率已是全球倒數第一,較2022年的13.8萬人再減3415人、死亡則高達20.5萬人,生不如死。
深入探討台灣率持續低迷的理由,發現「經濟負擔太重」、「擔心孩子教養或未來發展」以及「擔心沒有時間教養小孩」為主要原因。從統計數字來看,新手父母有78.79%希望自己跟丈夫共同擔任主要照顧者,但實際上只有4成7左右的家庭能做到;僅有1成7的夫妻希望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顧新生兒,實際上卻有大約3成9的家庭必須交給父母照顧。
黃珊珊說,有調查發現,雖然目前已有「家庭照顧假」,卻經常看得到用不到,有2成勞工遭遇過老闆不讓請假,或者自己不敢提出申請的狀況。另外,員工規模在1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更有將近3成是沒有托兒服務機構或托兒服務措施,導致許多女性因此離開職場。
立委陳昭姿表示,台灣距離友善家庭職場還相當遙遠,甚至連法律的規範都無法做到,例如《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家長負有輔導子女的責任」,《幼照法》第41條明定「父母應參加教保服務機構舉辦的個案研討會或相關親職活動」,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許多家長「心有餘而力不足」,連每學期一次的「學校日或親師日」都無法參加。
陳昭姿表示,台灣相關法條形同具文,無法根本真正落實親職教育,因此民眾黨團將提出修法,首先是增訂《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之1「親職假」,受雇者任職滿6個月之後,在子女滿8歲前皆得申請,直到子女滿8歲為止,親職假與育嬰假合併計算,最長是兩年,而且親職假可以用小時為單位來計算處理,更為彈性。另外,為避免公司人力安排不及,若有較早確認的學校行程,受僱者應於10日前排定三個月內之請假日。
在親職教育假方面,陳昭姿說,將增訂《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之2,方便家長參加教保服務機構所舉辦之幼兒親職活動、國教階段的學校教育事務,全年於每一子女以1日為限。而「家庭照顧假」部分,台灣民眾黨團更主張應從事假的假別中獨立出來,從7天增加至14天,同時將「天災或嚴重傳染病發生而有照顧親屬需求」時,明訂為家庭照顧假之一環。
陳昭姿說明,這三項新增假別,為避免受雇者在經濟壓力及家庭陪伴照顧之間發生衝突,明訂津貼補償機制,財源的部分則依據《就業保障法》 由政府給付,透過職場友善進一步提供拉力與誘因來提高生育率。
立委麥玉珍表示,自己也是媽媽,能體會家庭工作兩頭燒的痛苦,很多父母雖然心中是想要以照顧小孩為優先,又擔心如果請假照顧小孩,影響工作與升遷,於是乾脆選擇不生不養。她提到自己的孩子原本會說流利的越南話,但由於自己忙於工作大幅減少跟孩子互動的機會,導致孩子上學後反而生疏越南話,就像現在也有許多台灣的年輕人不太會說台語,她認為,文化與家庭的和諧都需要時間,希望透過修法來改善這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