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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扯!花蓮這餐廳查獲「過期2年毛豆、1年胡椒醬」 裁罰金額曝光

    2024-01-05 14:08 / 作者 胡順惠
    花蓮餐廳查獲逾期食材,時效都超過1年以上。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今(1/5)日公布去(2023)年9月至10月公共運輸場站周邊餐飲稽查結果,全台稽查126家,發現5家違規,包括台北南港的茄子咖哩,冰紅茶被驗出腸桿菌科超標,複驗仍不合格被罰3萬元;花蓮的草原健康美食館查獲過期食材,最扯的是,毛豆過期2年、黑胡椒醬也過期1年半,再加上未標示火鍋湯底,總共被罰9萬元。

    食藥署表示,為提升公共運輸場站周邊及內部餐飲的衛生安全,去年9月至10月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公共運輸場站周邊及內部餐飲業者,共查核126家,部分業者食品業者登錄未登錄或登錄資料不全、保存來源文件不齊全及GHP未臻完善經勸導後都已改善。

    仍查獲5家業者違規,總計裁處25萬元整,包括台北市咖哩茄子南港店,其冰紅茶腸桿菌科檢出值超標,複抽驗仍不合格,違反食安法裁罰3萬元;花蓮草原健康美食館瑞穗驛站查獲大白蝦有效期限為2023年9月5日、黑胡椒毛豆莢有效期限2021年8月30日、黑胡椒醬有效期限2022年3月28日,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未標示火鍋類食品湯底,違反食安法裁罰9萬元,也是此次違規名單中裁罰金額最高的業者。

    還有,桃園市薪峰豆干店的五香豆干也被驗出防腐劑超標,裁罰4萬元;台中市大漢天津湯包的米漿驗出腸桿菌超標,複驗仍不合格,違反食安法開罰3萬元;彰化縣吃得巧海苔飯捲新生店的極品特選紅茶檢出腸桿菌科超標,複驗仍不合格,違反食安法開罰3萬元;高雄市鋐州食品有限公司的大印干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依規定是不得檢出,違反食安法裁罰3萬元。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如有違反GHP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或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違反食安法第8條或第15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另食品製備流程應符合衛生安全,倘供應餐食不符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則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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