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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摔地、腿夾頭!2歲童全身抓痕又瘀青 粗暴教保員停職

    2023-08-17 12:32 / 作者 數位中心
    2歲男童的家長指控,小孩遭教保員重摔以及雙腿夾頭,導致多處抓痕和瘀青。讀者提供
    台中市一名2歲男童到私立幼兒園就讀後,家長發現孩子的手臂、頭部瘀青,還全身抓痕,懷疑幼兒園教保員虐童,監視器畫面顯示,男童遭教保員重摔地板以及雙腿夾頭,台中市教育局火速調查後,懷疑教保員施力不當及情緒控管不佳,勒令停職。

    家長向媒體爆料,小孩本月1日到該所幼兒園就讀,10日發現孩子的手臂和頭部瘀青,立即要求調閱教室內的監視器畫面,發現教保員用雙腳用力夾兒子的頭部,且扯起兒子往地板重摔。兒子滿身是傷,園方卻解釋教保員在跟小孩玩。
    2歲男童的家長指控,小孩遭教保員舉高後重摔。讀者提供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接到投訴後展開查處,此案發生在10日下午,園方解釋因幼生哭鬧一直離開座位,班上郭姓教保員擔心其他孩子被碰撞,將該名哭鬧的幼生拉至身邊,並用雙腳固定,過程用力過猛導致幼生手臂及背部有抓痕。

    園方在10日晚上9時20分向教育局進行通報校安, 11日教育局也收到1999話務中心通報此案,隨即請園方提交查處報告書,並調閱該時段監視影像紀錄;經初步檢視監視器畫面,教保員有施力不當及情緒控管不佳等情事,昨天將該名教保員停職。
    2歲男童的家長指控,小孩遭教保員雙腿夾頭。讀者提供

    事件發生後教育局介入調查,園方卻以監視器運作異常等由致影像遺失,使教育局無法了解案情全貌,懷疑有規避檢查之嫌,依幼照法規避檢查應處負責人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教育局強調,調查若確有不當對待情事,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罰行爲人6萬至60萬元罰緩,並通報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幼兒園也將依同條例,處負責人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幼兒園得減招、停招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處分
    2歲男童的身體多處抓痕和瘀青。讀者提供

    2歲男童的身體多處抓痕和瘀青。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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