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宣布,將對私立大學學生每年補助3.5萬學費。廖瑞祥攝
行政院會今(6/29)拍版,將補助私立大專學生每年3.5萬學費,對此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下稱:高教工會)表示,我國政府補助高等教育之經費佔GDP比例,加上此次補助也僅上升為0.5%到0.6%,遠低於遠低於OECD國家平均的1%,未來應持續擴大補助,首先目標,應讓私校學費降低到公校標準。
副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擬將每年補助私立大專學生至少2.5萬學費,今日行政院院會則通過教育部研擬「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確認為每年可減免3.5萬元。
對此高教工會表示,台灣長年有3分之2以上學生就讀於私立大學,且學校經費多倚靠學生學雜費營運、缺乏政府補助,以致私校生師比、教學品質、校園軟硬體、營運經費普遍受限,學生付較貴的學雜費,卻只能取得有限資源並不公平,補助私校生一年3.5萬元,以縮小學費差距是正確方向,但還不足以扭轉「私校學費比公校貴,且教育經費比公校少」的既有問題。
高教工會指出,我國政府補助高等教育之經費佔GDP比例,現行僅有0.4到0.5%,遠低於OECD國家平均為1%,加上此次補助也僅上升為0.5%到0.6%,所以至少應持續擴大補助,首先目標,應朝向完全補助私立大學學費,使學費降低到現在公校標準,而長遠則要再增加公私立大學常態性的營運經費,使政府補助高等教育經費至少達1%,以合乎OECD國家標準。
但高教工會也談到,現行法制上缺乏對私校董事會組成、校長遴選、經費公正運用等環節的充分監督,導致部分私校頻傳人謀不臧等爭議,包括董事會萬年未改組、董事席次家傳三代、董事會介入校務人事採購、校長淪為董事會工具等爭議,目前政府已增加對私校補助學生學費,也應要求私立大學的校園治理與教育品質,接受更嚴謹的監督,接下來應立即搭配修正《私立學校法》等法規,以確實維護整體教職員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