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園。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大經濟系陳姓、張姓2名學生搭檔參與系學會選舉,因候選人政見涉歧視,引發軒然大波,該系已通報台大性平會調查。台大今(5/22)回應,後續將依校內程序處理。依台大學生獎懲辦法,若性平會查證屬實,情節最嚴重恐面臨退學的處分。
陳姓及張姓學生在系學會選舉政見中提及「LGBTQ(同志、雙性戀、跨性別、酷兒)與狗不得在會中辦打傳說對決」、「原住民、僑生、體育生入學名額減少」、「A罩杯以下女生國防必修2學分」、「ㄐㄐ10公分以下要上家政課」、「欠錢不還超過1個月剁手指」等,涉及各種歧視,引起各界譁然。陳生、張生雖已透過社群媒體道歉,仍難平眾怒。
對於整起事件,台大經濟系日前已通報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進行調查,後續依性平會調查結果及台大學生個人獎懲辦法辦理,系上也將啟動輔導機制。依照台大性平會調查流程,被害人或檢舉人申請調查後,性平案件應於3日內移送性平會,性平會於20日內完成受理與否的審議;如果受理,性平會將組成調查小組在2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向學校提處理建議及調查報告,再移送學生獎懲委員會等權責機關議處。權責機關必須在2個月內完成審議,並將審議結果以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可在20日內提出申復。
至於懲處方面,根據台大學生個人獎懲辦法,學生如果性騷擾、性霸凌等,經性平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實,將移送懲處,視情節輕重有申誡、小過、大過等不同處分,若情節極為嚴重者,甚至可「勒令退學」。對此,曾任台大性平會委員的台大社會工作學系名譽教授王麗容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表示,當性平會受理案件後會啟動調查,最後做出獎懲建議給負責單位。依過去處理經驗,被「勒令退學」的學生通常是因性侵害案件,其他情況多以「記過」等其他方式處分,並建議學生要接受性平教育。王麗容強調,學校目的還是希望學生矯正行為,不是趕走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