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仍未改善積欠薪資問題,教育部二度開罰。翻攝自明道大學臉書
明道大學3月初傳出積欠薪資,教育部依「教師待遇條例」已依法裁處10萬元罰鍰,並限期於本月3日前改善,但教育部今天(4/21)表示,明道大學仍有未按月支給教師薪給的情形,近日再度裁罰20萬元罰鍰,並持續督促學校改善。
位於彰化縣埤頭鄉的私立明道大學,因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去(2022)年9月遭教育部公告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限到今年5月31日。但去年底教育部即接獲校方積欠教職員薪資的陳情,經發函督導,校方籌措資金於今年1、2月陸續補發去年11、12月的薪資。
不過,校方仍未改善欠薪問題,教職員工踢爆學校未發今年1、2月份薪資,3月成立自教會捍衛自身權益。教育部說明,明道大學未依規定給付教師薪給,已於3月第1次裁罰明道大學10萬元,限期於4月3日前改善。
教育部表示,明道大學仍有未按月支給教師薪給、違反「教師待遇條例」的情形,因此於19日依法處以第2次裁罰,罰鍰加重為新台幣20萬元,後續將持續督促學校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