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生前燒毀休學書。資料照。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台中某公立高中二年級男學生在開學第2天走上絕路,傳出是遭師長聯手霸凌。教育局13日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記1大過,且認定不適任校長一職,拔除其職務;此外,也退回學校調查報告及校事會議決議,要求學校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嚴懲嚴辦,不排除解聘。
事發學校調查小組報告日前出爐,認定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2名學務創新人員涉不當管教,造成該生身心傷害。
教育局檢視後,認為前學務主任情節重大,已發函要求學校依教師法,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進行審議,予以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聘。
至於校長的懲處,教育局表示,校長考核會議認為其身為校長,事件發生後,消極處理,導致延誤啓動調查時機,事件擴大,也未見領導統御能力,管理失當,決議處分記大過1次。
教育局認定已不適任校長一職,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7條及第15條規定解除校長職務。
校安人員在學校走廊攔查該名高中生。資料照。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太報》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安心專線:1925(24小時)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