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教師專約「穿得比較緊」的女學生出遊,遭通報後展開性平調查。示意圖,取自Pixabay圖庫
屏東某高中黃姓男老師多次私下約女學生出遊,被學生傳言是「色狗」,消息流出後被校內4名老師得知,通報校方進行性別調查;黃姓老師認為名譽受辱,向4名老師提告公然侮辱與誹謗。法院審理後認定黃師確實有私下邀約學生出遊的事實,駁回黃師自訴。全案可抗告。
判決書指出,屏東某高中2021年流出傳言,指黃姓教師會單獨約女學生爬山、去娛樂主題館遊玩,且對象專挑「穿得較緊的女學生」,被學生們得知後,黃師被形容是「色狗」。
龔姓教師聽聞學生講述黃師行為後,非常震驚,再確認女學生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確有此事,便立刻通知張姓教師,並由張師填寫校安事件告知單進行校安通報。另一名黃姓及蕭姓也聽到學生討論,黃師會單獨約學生外出,且只約穿得比較緊的學生,2人也分別填寫校安事件告知單,學校隨即展開性平調查;最後龔、張、黃、蕭4名教師,都被黃師提告公然侮辱及誹謗。
法官認為,性平會在室內封閉進行,且僅有調查小組與訪談對象參加,不會隨時間增減人員,不符合「公然」或「散布於眾之意圖」等要件;且張姓、黃姓、蕭姓教師的校安事件告知單上均註明「機密等級:密」,因此是以密件通報,難認有「散布於眾的意圖」。
此外,法官表示,龔姓等4名教師聽到學生轉述邀約一事,但黃姓教師確實私下邀約學生出遊,且還有對話紀錄為證,可見4人並非平空虛捏而通報,也無損人名譽的想法與意圖。
黃姓教師表示,龔姓教師聲稱有學生說他是「色狗」,請求傳喚2名學生,若2人有說的話將對2名學生提告。然而法官認為,黃姓教師無證據也不知2名教師是否說出「色狗」二字,卻欲藉法院之手蒐集證據,以達到懲罰學生的目的,此行為難以認可,且一般人在口頭上言語嘲諷,未必會構成誹謗。
法官綜合黃師所提證據及調查結果後,認為難認龔姓等4名教師有構成公然侮辱、誹謗或加重誹謗等罪,因此駁回告訴。全案可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