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校景。取自官網
教育部今天(7/23)召開私校諮詢委員會,會中討論位於同一校園、卻分屬2個法人的大同大學與私立大同高中合併案,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表示,藉此可將大學資源資源到高中,校務運作將更有效率。該案獲委員會同意通過,並更名「協志學校財團法人」案,將2校2組董事會成員,合併成1組董事會,後續將由教育部進一步審查。
何明果在會後受訪表示,2校創辦人都是大同公司前身、協志商號負責人林尚志,本來就是用同一個校園,董事會合併已推動多年,希望透過合併促進2校未來發展,以及便於整體校園規劃,且在教學資源上,資源也可以更為流通,包括圖書館、設備都可共用,大學教學資源能讓活化高中教學,高中生進來也能讓大學校園教學更活潑。
何明果提到,目前只是「法人合併」,未來如果要正式合併,涉及財產過戶等問題,會更為複雜。法人合併後,大同高中未來還是叫大同高中,並不是大同大學的附中,只是2校是同一個董事會。
對此,教育部回應,有關大同大學與大同高中2校董事會,依《私立學校法》第87條第2項暨「財團法人私立學校申請變更組織作業辦法」第7條規定申請合併為單一學校財團法人,其與所設2校(大同大學、大同高中)關係為1法人多學校,合併並不影響原本2校各自辦學。
私校諮詢會為徵詢意見性質,作為教育部後續審查參據,但依照過往案例,教育部通常都會尊重諮詢會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