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開會更改校園安全規定。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國中生遭割頸身亡震驚全國,校園安全是否把關鬆散?教育部今天(12/4)特地召集教師、家長團體舉辦校園安全諮詢會議。部長潘文忠也拍板決議,搜書包等校園安全檢查,可分例行抽查、緊急檢查,緊急檢查又區分為特定學生、非特定對象及學生宿舍等態樣,未來緊急檢查不必如現行規定要有相關人員在場,只要經過會商且全程錄影就可搜查,新規範預計2月上路。
潘文忠也說,學校必須要明定安全檢查作業流程,包括由學務處安排適當場所進行檢查,以保護學生隱私,並提供學生權益說明書進行宣讀,搜查過程全程錄影;若查獲違禁品,由學務處予以沒收或保管,進行拍照保存、留存紀錄,涉及違法事項立刻通報警方協處。
另外,教育部新聞稿指出,有關「特定學生」明確界定條件如下:
(一)少年觸犯刑罰法律,遭警查獲,或由少年法院審理期間,或少年法院已裁定保護管束執行期間者。
(二)少年有偏差行為,遭警查獲,經警方發送「學生偏差行為通知書」者。
(三)符合防制藥物濫用特定學生各類身分之一者。
(四)後續將研議新增保護管束結束後是否列為「特定學生」相關範疇追蹤管理,或納入學校是否可自行決定搜查對象。
教育部也指出,高中以下學校接獲進入少年法院裁定或交付學生返回校園,或接獲警方通知學生有觸法、曝險或偏差行為必須通報,學校接獲相關進出通知,應立即通報學校主管機關知悉,並同步通報縣市聯絡處。
關於提升學校安全與輔導量能部分,教育部表示高中以下學校輔導教師人力增補,國中部分預計於114學年度完成,國小部分預計自原定120學年度提前至116學年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