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起駕駛人未禮讓行人罰鍰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示意圖。陳品佑攝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駕駛人未禮讓行人罰款新制6/30上路,除了維持舊有帝王條款「闖紅燈也要讓」,罰鍰更從3600元一口起提高至6000元,卻傳有行人疑似故意在斑馬線上站著不動、來回移動、走走停停等狀況,讓駕駛騎士怨聲載道。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7/3)強調,行人違規可處500元罰鍰,但不能因行人違規就改變政策,希望藉由執法教育用路人,打造穿越馬路的安全環境。
王國材今天視察TPASS使用狀況受訪,針對斑馬線婷讓新制回應,建立一個行人穿越馬路的安全環境是很重要的政策。在日本、美國,遇到斑馬線有人走車輛就會停止,但因國內仍有近6成駕駛沒有停讓行人的習慣,尤其是通過無標誌標線的路口,因此短期內希望透過執法重罰,達到迅速教育功能
王國材表示,至於民眾在斑馬線上延誤屬於行人違規可開罰,這部分由警察處理,但強調「不會因為行人違規,停讓行人的政策就改變」,這項政策會持續推動,行人違規部分也會持續處理。
王國材指出,去年到今年兒童、老人過馬路被撞的案例很多,昨天新北也傳出一名長者被公車撞的意外。雖然新制被批評會造成行人跟駕駛的對立,但我們每個人事實上都會是行人,因此要創造讓行人安全穿越馬路的環境,包括為了我們自己、家人,希望大家多支持這項政策,並重申不能因為行人違規就質疑政策。
警政署提醒,停讓新制有兩點須特別注意:第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第二,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