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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7起搭大眾運輸工具不用戴口罩 四大QA一次整理給你看

    2023-04-16 10:16 / 作者 陳儷文 / 資深編輯
    4/17起搭大眾運輸工具不用戴口罩。陳儷文攝
    國內疫情趨緩,明日(4/17)起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不再強制民眾戴口罩,而是「建議配戴」。《太報》為您整理新制四大相關QA。

    4月17日起放寬戴口罩規定。指揮中心提供

    一、放寬口罩禁令,八大指定場所仍需配戴口罩
    明日起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捷運、台鐵、高鐵、公車、客運等)不用戴口罩,惟以下八大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仍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救護車、醫療機構、醫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以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八大指定場所例外情況
    若在上述八大場所以需要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等情事發生時,可暫時不用配戴口罩。

    三、五大情況仍建議戴口罩
    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4.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為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5.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載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四、在規定場所未配戴口罩需要開罰嗎?
    如果民眾在醫療照護機構與救護車刻意、惡意違反規定未配戴口罩且不聽勸導,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且未改善將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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