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與加害者站在一起」員工親筆信再控霸凌吃案 台鐵回應了

    2024-12-02 22:02 / 作者 曹岡陽
    台鐵產工會11/29召開記者會指控人資處長涉職場霸凌。臺鐵產業工會提供
    台鐵霸凌事件延燒,一名楊姓員工上周出面指控遭人資處長霸凌,但台鐵「火速駁回」,楊姓員工今天(12/2)再次以手寫信的方式,指控台鐵「與加害者站再一起」,也呼籲交通部、勞動部能主持公道。對此,台鐵公司今天稍晚也回應了。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11月29日於立院召開記者會,控訴接獲台鐵楊姓員工反映,2022年因爭取調動未獲同意後,便遭現任人力資源吳姓處長職場霸凌,去年向公司提出申訴,同年11月「職場霸凌調查處理委員會」達成霸凌成立決議,但吳姓處長申訴,公司召開「申訴處理委員會」又推翻決議,但推翻決議的理由卻未告知楊姓員工,造成後續救濟困難。

    台鐵強調,公司員工如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的調查及處理。

    台鐵指出,會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是因楊姓員工提出申訴,為求妥善周延處理,才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組成,經委員會討論做成決議,並無所稱違法決議的情況;另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78條規定,對服務機關的管制措施處理認為不當,於30日內向服務機關提出申訴,如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30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稱保訓會)提出再申訴。

    台鐵表示,本案2造當事人均有依據此救濟管道提出救濟,而公司針對此案2造當事人的申訴及再申訴決定,以及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所做成的決議,均予以尊重並依規定秉公處理。

    另外,關於楊姓員工所指,吳姓處長製作個人聲明及請託他人至會場發送是屬個人行為,台鐵公司也認為不妥,將另案針對不當行為人予以懲處。
    曹岡陽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