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示意圖。資料照
新竹市孫姓運將被爆料專挑嫩妹乘客,一旦上車就繞路且不給下車,被稱為「恐怖計程車」,近期,孫男更換車牌以及車款後復出,引發人心惶惶!警政署今(6)日也行文各職業公會及車行,使該駕駛人無法靠行,防範孫男再以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靠行營業。
警政署今天通令各警察機關嚴正執法,對於計程車駕駛人有故意繞道行駛者,按現場事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百元以下罰鍰。
如有故意不讓乘客下車,按現場事實,依刑法第302條妨害自由罪移送法辦。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異動申報,或參加年度查驗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逾期六6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