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昨發生死亡車禍,駕車者自述因癲癇發件而失控。翻攝記者爆料網
國立成功大學成功校區昨(8/12)發生死亡車禍,一名女職員駕車時疑癲癇發作,高速衝撞7車,導致1死4傷。台灣原規定癲癇患者不得考取駕照,後因聯合國一公約認為歧視才修改,於2020年開放「可控制癲癇患者」考照。
過去考駕照規定中,癲癇患者是一律不得考照,但2006年聯合國身心障礙法權利公約(CRPD)認定該規定歧視身心障礙者,經多年研議,才於4年前的9月7日放寬,讓輕症及可控制的癲癇患者得以考照。
癲癇患者若要考照,除要符合一般體檢標準,還要經過醫師診治並依醫學專業判斷,證明達2年以上可控制不發作者,且證明需為3個月內,才可報考。
癲癇患者考取駕照後,每2年就要換發,每次換發時要檢具近3個內由經內科、神經外科或兒科且曾參加神經相關專業訓練醫師出具最近2年未發作的證明,證明還要有醫師的證照號碼,才可換發。
一旦曾在駕車時發作,駕照必須繳回,即不能再開車。2年後才能檢具近2年內未發作、由合格醫師出具的證明,才可申請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