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購買伴手禮入境前要注意相關規定。示意圖。桃機公司提供
暑假是出國旅遊旺季,衛福部食藥署今(7/3)日提醒,返國攜帶食品、藥品、化妝品都僅限於「個人使用」,不得供應、販售、公開陳列及轉作他用,一旦違規可最高可罰上百萬元罰鍰;據統計,110年至113年期間,食品共開罰890件,其中678共罰1890萬,單次最高裁罰20萬元;藥品光是去年網路就罰1478件,其中無照藥商最多佔953件。
暑假開心出國,想帶伴手禮回台要先做功課,以免稍不留意觸法慘挨罰,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今日提醒,輸入食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申請輸入查驗,在非供販賣,符合2要件才可免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鄭維智進一步說明,2要件包括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一般食品供個人自用時,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另外,他還提醒,生鮮蔬果或肉類等產品,亦應留意符合農業單位檢疫相關規定。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左一)說明。胡順惠攝
藥品部分,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則說,攜帶藥品屬於非處方藥者,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攜帶藥品屬於處方藥者,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6個月用量為限。
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中)。胡順惠攝
另外,醫療器材部分,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吳亭瑤說,未超過數量上限者,半年內提供一次「便捷通關」,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衛生套合計不超過60個、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
化妝品部分,吳亭瑤指出,在國外購買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等化粧品,僅限個人自用,不得供應、販賣、公開陳列、提供消費者試用或轉供他用,違反規定者,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3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吳亭瑤補充,如果購買以玻璃安瓿(AMPOULE)為容器的化粧品,供個人自用,須向食藥署申請後才能輸入。
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吳亭瑤(右一)。胡順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