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檢舉達人、記點制度引發民怨,行政院會昨(3/7)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臨停等最高罰鍰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10項目,不開放民眾檢舉也不記點。
不得檢舉的「微違規」事項包含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等。
雖此案尚未立法通過,僅在送立院審議階段,但消息一出立刻引發民眾熱議。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也發表看法,他批評台灣常訂出很難遵守的法律,像不戴安全帽就很好笑,警察看到是違法,警察沒看到叫不違法,「這不是告訴老百姓,你不要被抓到就好?」
柯文哲表示,據他所知交通標誌全台沒有統一,「這不是很好笑嗎?」、「不要一個懶惰的政府,用懶惰方法解決懶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