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上訴法院13日判決認定,Uber、Lyft等App約定服務業者可將合作夥伴視為獨立約聘人員,而非正式員工,得以不須提供病假及基本底薪等正式員工福利。此判決也因此被視為「零工經濟」(gig economy)的一大勝利。
所謂的「零工經濟」是指勞動者可在自行決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並得到一次性報酬。由於工作時間自由且可身兼數職,近年已在全球各地引領風潮,Uber、Lyft等網路約定叫車軟體及送餐服務均屬「零工經濟」模式。但「零工經濟」最為人詬病之處,就是勞工完全沒有正式員工的病假年假福利也無保險和基本薪資保障。
加州在2020年對一項稱為「22號提案」(Prop.22)的勞工權益法案進行公投。該提案讓「零工經濟」業者得以不受另一項加州法案管轄,不必提供獨立約聘勞工正式員工福利,但需要提供他們在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和健康保險津貼等。
當時Uber、Lyft等「零工經濟」業者大手筆買廣告,宣傳「22號提案」對所有零工的好處。公投結果最後也以近6成贊成票通過。但勞工團體認為「22號提案」讓企業減少付出約3成人力成本,只靠App媒介就賺取高額傭金,有損勞工權益而一狀告上法院。加州法院2021年一審判決「22號提案」違反州憲法。
位於舊金山的上訴法庭3位法官13日判決駁回一審判決,認為「22號提案」並未違反州憲法。但上訴法庭撤除提案內限制獨立約聘勞工參加工會的規定,賦予「零工」集體與App服務商談判的權力。
上訴法庭的這項判決雖稍微擴大「零工」權益,但仍被視為Uber、Lyft等「零工經濟」業者的一大勝利。Uber首席法務長威斯特(Tony West)說:「全加州的(Uber)司機和外送員都對22號提案感到滿意,該提案讓他們獲得新福利同時也能享有獨特的App服務商工作環境。」
加州工會SEIU主席霍塔(David Huerta)則批評這些網路企業寧願花大錢買廣告推動有利他們的法案,也不願把錢花在勞工身上。他說:「當這些零工經濟企業花得起2億多美元去推動違反加州憲法的法案時,卻不去投資勞工。加州必須捍衛我們的民主權力。」
SEIU表示考慮進一步上訴至加州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