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金門海灘上的軌條砦。路透社
中國廈門異議人士李承恩(化名)不久前冒著被中國公安逮捕的風險偷渡到金門,上岸後請人帶他到警局自首,已服完三個月的違反移民法刑期。他向《衛報》透露,自己在台依法不能工作及居留,有第三國表示他可以前往,但他的護照已過期,因此他目前陷入困境。
這是李承恩首次公開受訪。《
衛報》稱,他是談吐斯文的中年男子,在家鄉曾為了社區維權而打官司控告政府,也曾為了香港、緬甸的人權發聲。他曾經被執法機關約談,甚至曾遭拘留及罰款。
李承恩說,和他一起維權的朋友中,有些人已經坐牢;他自己也遭中國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調查,「刑期是4到15年,所以我想我不能再待在中國了」。
一度觸發中國海警系統 抵金門時親睹「藍眼淚」李承恩在一月間的某個傍晚到廈門海邊四處尋找適當的出海地點,最後在晚上7點半划立槳出發,划行約3公里抵達金門。由於擅長衝浪,他對划立槳的技術很有自信,而且當時海面平靜,只是天氣很冷。然而他在途中一度引發中國執法機關的警報器大響,「聲音非常刺耳,我當時很緊張,立刻全力向前划行」。
數小時後,他抵達金門一處無人的海岸,「我到了金門的海灘時,浪把我打落海裡,但同時我也看到了『藍眼淚』,真的好美」,「每一道海浪都帶著藍色的光,我真的很高興能見著它」。
他隨後步行了大約一小時,請當地居民帶他去警局自首。法院文件顯示,海巡署人員扣留了他的兩支手機、一件救生衣、一艘立式槳板、一支划槳。
家人已遭中國當局施壓 盼未來在海外團圓李承恩被拘留三個月後,金門地方法院判決他違反移民法與關稅法,刑期已於拘留期間服畢。他目前在台灣居留雖合法,但只能暫時停留,不得工作也不得離開台北地區。由於台灣沒有難民制度,因此他無法申請難民資格。
他表示,目前他仰賴非政府組織的有限接濟,有第三國表示他可以前往,但須持有效證件,而他的護照已過期。他接受訪問說出自己的故事,認為可能對自己的處境有幫助。他希望有第三國能讓他抵達當地申請政治庇護並居留,然後他能把家人也帶出中國。
李承恩以化名受訪,主要是擔心家人受牽連。事實上,警方已向他的家人施壓,甚至已讓家人看過他離開廈門前在海灘上的影像,向他們發出警告。
近來偷渡海外中國人增加 陳思明幸獲加拿大庇護李承恩只是近來以偷渡方式逃離中國的民眾之一。9月間,異議人士陳思明在桃園機場轉機時跳機,公開表示欲前往美、加尋求政治庇護。他在桃園機場滯留十多天後,10月上旬在台灣政府、加拿大政府、聯合國難民署三方協助下,飛抵加拿大居留。
今年8月,曾因穿著「習包子」T恤在中國坐牢一年半的中國異議份子權平,騎水上摩托車自山東逃到南韓。權平11月間因違反移民法、在公共水域丟棄廢棄物等罪名,遭判刑1年、緩刑2年。由於南韓是聯合國難民公約締約國,因此他可能以難民身分留在南韓
今年7月,曾為多名異議人士代理案件的中國人權律師盧思位偷渡進入寮國,但在準備搭乘赴泰國的火車時遭寮國警方逮捕,遣返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