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企業「鳥取食品有限公司」,於商品上使用類似日本鳥取縣章。翻攝鳥取食品有限公司官網
日本鳥取縣17日表示,香港的企業使用類似鳥取縣縣章的商標,在電子商務上販售食品,鳥取縣不允許將縣章用於商業目的。鳥取縣計畫將與熟悉香港的專家等諮詢,最快將於本月中旬要求該企業停止使用。
日本鳥取縣的縣章。翻攝鳥取縣官網
根據《共同社》報導,該香港企業的名稱為「
鳥取食品有限公司」。企業在「宮崎牛」、「蒲燒鰻魚」等商品的標籤上印上「鳥取食品」,另外商標與縣章非常相似。相關人士於香港活動中發現該企業出展而發現的。
根據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鳥取縣的象徵符號「縣章」,乃是將飛行的鳥的姿態以平假名「と(to)」的形狀來表現的符號,自1968年起開始被使用。
除了上述商品印上類似鳥取縣縣章的商標外,該企業就連看起來與鳥取縣毫無關係的食品,也印上了該商標。
由於該企業並未向鳥取縣提出申請,因此鳥取縣以該當擅自使用「縣章」為由,除了與專家繼續進行事實關係的調查,同時也決定向該企業要求停止使用。
擔當管理「縣章」的鳥取縣廣報課課長谷口見一表示,「這種縣章的使用是不被允許的,包含確認事實關係在內將持續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