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原子能管制委員會11月1日同意,九州電力位於鹿兒島縣的川內核電廠第1及第2機組可延役20年。圖為川內核電廠。翻攝九州電力官網
日本環境省下轄「原子能管制委員會」今天(11/01)在定期會議中決議,已運轉近40年的川內核電廠第1及第1號機組延役20年。這是日本政府同意延役的第5及6座機組。
原委會的5人小組全數同意延役案,委員杉山智之表示:「我認為這項審查結果是適當的。」
原委會表示,60年是一個可以維持核電機組運轉的安全數字。
川內核電廠位於九州鹿兒島縣薩摩川內市久見崎町,隸屬九州電力公司,第1及第2號機組分別於1984和1985年開始運轉,發電量各89萬瓩,皆為壓水反應爐(PWR)。
2011年福島核災後,日本一度下令全國核電廠停機檢修,並於2013年通過新版標準。川內核電廠通過審查後,2015年8月及9月先後恢復運轉。
日本政府今年5月通過新法,允許核電廠機組最長可運轉60年,川內核電廠提出申請,今天獲批准延役。
此前日本政府同意延役至60年上限的核電機組,包括關西電力位於福井縣的高濱第1、第2號機和美濱3號機,以及日本原子力發電位於茨城縣的東海第2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