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2020年12月12日被戴上手銬與鏈條送往法院聆訊。美聯社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港府長期關押,至明天(9/26)將滿1000日。包括國際特赦、保護記者委員會等11個海外團體今天發表給英國首相蘇納克(Rishi Sunak)的公開信,強調黎智英也是英國公民,要求英國當局採取更多行動爭取他獲釋。
英國外交大臣柯維立(James Cleverly)8月底訪問北京時,曾與中國國家副主席韓正及中國外長王毅會談,期間也針對黎智英案提出關切。
這封
公開信認同柯維立的作法,並指遭港府不當拘留的黎智英已75歲,再考慮其健康情況,認為蘇納克採取「果斷行動」,進一步與中方交涉將黎智英釋放。信中指,這是英國政府「維護公民權益」應盡的責任,也是「這是保障香港新聞自由的基本步驟」。
公開信指出,黎智英自2020年12月以來遭受不公正的定罪及嚴厲判刑,遭不當指控「煽動」和「參與未經授權的集會」,以及「詐欺罪」,這些罪名已導致他被判刑超過7年。
而黎智英還面臨多項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罪名,仍在等待審判,若遭定罪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公開信指出,黎智英的罪行其實只是「擁有及主持一間新聞組織」(指《蘋果日報》),而這家媒體報導了支持民主運動的抗爭。
公開信提醒,聯合國任意拘留工作小組和4名特別報告員今年3月曾向中國政府發出的正式信函,呼籲中國當局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停止任何可能侵犯黎智英基本權利的行為。
信中指出,北京並未兌現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呼籲蘇納克「是時候該面對」此事。《中英聯合聲明》保證香港在「一國兩制」協議下享有自治權。
信中呼籲蘇納克利用聯合國大會、人權理事會等「所有可能的公共和私人管道」,明確表達英國政府希望黎智英獲釋。
信中也籲請英國政府向港府發出公開聲明,要求釋放所有因履行職務及行使言論自由權利而遭不當拘留的記者。
這份公開信連署者包括國際特赦組織英國分會、無國界記者英國分會、保護記者委員會(CPJ)、促進公民參與組織(CIVICUS)、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CFHK)、英國筆會(English PEN)、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等11個民間團體。
7月底至8月初,美聯社記者在香港赤柱監獄外拍攝到黎智英的
獄中情況,他被單獨囚禁,每天僅獲准在戶外運動50分鐘,而且是被限定在一處寬約5公尺、長約10公尺的空地上頂著酷暑獨自散步,再回到沒有空調的牢房。